关于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终期考核评估的预通知
2015年4月8日
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以下简称重点专科)已完成3年建设周期。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重点专科建设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初定2015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估要求:重点专科负责人采取多媒体形式,重点介绍专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评估对象:各区县2012年入围的63个市医学重点专科。
四、材料要求:请认真填写“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项目验收书”(请从市卫生计生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116.236.253.174:78“信息通知公告栏”下载),并由各单位科管部门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评估的验收书(一式7份加盖章),“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一式7份复印件)统一收齐后一并报送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建国西路602号)。验收书的电子版发送至qbskyswfwb88@163.com邮箱。
联系人:李瑞芳(市医情所) 联系电话:33262074
袁 斌(市卫计委) 联系电话:23117974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2015年4月8日
回 执
单位 联系人 手机号
注:回执请于4月10日(周五)下班前传真至8309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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