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2015年10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近期将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程序及要求
    1.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及新增专家推荐工作。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地方、行业科技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做好本单位新增专家推荐和信息审核工作。
    2.各单位确定新推荐专家后,由各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自行创建专家账号并发放。尚未注册的单位需先注册。
    3.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
    4.专家收到账号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备案。
    5.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系统填报时间延迟至10月31日,请各单位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