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保障城市安全的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各领域内涵建设,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现启动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能、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的全市各级各类预防机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资助领域
1、妇幼卫生与儿童保健学
2、传染病与卫生微生物学
3、卫生检验学
4、输血医学
5、眼卫生学
6、慢病流行病学
7、妇产科学
8、健康教育与促进学
9、循证公共卫生与卫生经济学
10、环境卫生与劳动卫生学
(三)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2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学科负责人应具有长期从事相应的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的基础和经验,学术思路清晰,学术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望;
2、学科骨干人员应从事公共卫生实践、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专长;
3、鼓励本市公共卫生建设有关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申报;
4、学科建设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应为学科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设备条件,对市卫生计生委建设经费给予1:1匹配,保证学科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5、原则上重点学科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
6、申报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重点学科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
2、附件证明材料一份。
3、《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请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于
(三)联系方式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管理处 62758710-3214/3215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23117974 、23117979
附件:1、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
2、上海市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请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116.236.253.174:78下载电子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