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新一轮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区县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上海市区县医疗卫生单位学科建设工作,提升区域卫生的软实力,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新遴选了一批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学科建设经费将于近期下拨至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由区县卫生计生委下拨至项目承担单位。建设经费按首期下拨50%,中期考核后下拨40%,验收后下拨10%方式拨付。本次经费下拨为50%(每个项目25万)。请各单位收到款项后,由单位科教管理部门填写《回执1》、专科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2》后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科研项目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附件:1、区县重点专科建设经费下拨一览表
2、回执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2015年11月19日
联系人:顾青青 23117974
传 真:83090082
邮 箱:qingqing_77sh@163.com
附件2:
回执1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新一轮医学重点专科经费的通知》收悉。今与财务部门查账,确认:
□ 已收到资助经费,金额 ;
□ 未收到资助经费,重新提供单位银行账号(盖财务三排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日期:
回执2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新一轮医学重点专科经费的通知》收悉。今科管部门通知我承担的 项目资助经费已下拨至单位,确认资助金额 。我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按预算抓紧执行。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