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重要薄弱学科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重要薄弱学科建设经费近日将下拨至各单位。重要薄弱学科建设项目按首期下拨50%,中期考核后下拨40%,验收后下拨10%方式拨付,本次经费下拨为50%。
请各单位收到款项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回执1》、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2》;未收到经费的单位及时与我处联系,回执于2016年1月5日前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请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按预算规范使用资助经费。
附件:1、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重要薄弱学科建设经费一览表
2、回执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人:顾青青 23117974 传 真:83090082
邮 箱:qingqing_77sh@163.com
附件2:
回执1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重要薄弱学科建设经费的通知》收悉。今与财务部门查账,确认:
□ 已收到资助经费,金额 ;
□ 未收到资助经费,重新提供单位银行账号(盖财务三排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日期:
回执2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重要薄弱学科建设经费的通知》收悉。今科管部门通知我承担的 项目资助经费已下拨至单位,确认资助金额 。我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按预算抓紧执行。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