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第四批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继续深入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进一步做好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确定了23名对象纳入第四批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计划。
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经费近日将下拨至各单位,按首款下拨70%,尾款下拨30%方式拨付,本次经费下拨为70%,即31.5万元。
请各单位收到款项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回执1》、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2》;未收到经费的单位及时与我处联系,回执于2016年1月10日前反馈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请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按预算规范使用资助经费。
附件:1、第四批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经费下拨一览表
2、回执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2015年12月23日
联系人:顾青青 23117974 传 真:83090082
邮 箱:qingqing_77sh@163.com
附件3:
回执1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第四批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经费的通知》收悉。今与财务部门查账,确认:
□ 已收到资助经费,金额 ;
□ 未收到资助经费,重新提供单位银行账号(盖财务三排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日期:
回执2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关于下拨第四批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经费的通知》收悉。今科管部门通知我承担的 项目资助经费已下拨至单位,确认资助金额 。我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按预算抓紧执行。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