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名单的通知

2016年1月29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保障城市安全的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各领域内涵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启动了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根据“绩效与水平优先,兼顾单位和学科布局”的原则,经专家评审与综合评议,确定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名单。每个学科领域设组长单位1家、组员单位若干家,由组长单位统筹本学科建设,各学科需明确本学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任务分工等。学科建设周期为两年。

      各学科建设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对市卫生计生委资助经费给予1:1匹配,保证学科建设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组长单位应定期召开学科讨论会,协调推进学科建设,并向我委汇报学科建设进展情况。我委将组织学科督导,评估学科建设成效,力争出成绩、出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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