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中心(非重中之重)验收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大学,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已完成3年建设周期,现拟对临床医学中心开展验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具体汇报时间可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116.236.253.174:78下载。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早半小时以上报到。
二、地点
上海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316室(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
三、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评估以学科负责人汇报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汇报20分钟,答辩10分钟。
2、汇报内容(供参考):
(1)临床医学中心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
(2)临床医学中心影响力、发展方向和创新情况;
(3)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4)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3、临床医学中心计划任务书复印件7份。(现场带来)
4、财务支出明细表7份。(现场带来)
5、项目负责人需亲自汇报,一般不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需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由项目组第二负责人代汇报。
6、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需一同出席。
联系人及电话:陈秋丹 23117974
陆雯娉 23117979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