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通知

2017年7月5日

各委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将遴选第3批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上海工作的青年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的人员。

二、推荐平台和名额

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通过卫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家单位限推荐1人,由各单位主要从上述对象中择优遴选推荐、统一申报。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6月29日—7月29日,各申报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120.55.94.65:8089)账号和密码,在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的基础上,网上填报申报书的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和从事专业。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有关表式请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下载。

2、《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kygl@shdrc.org邮箱,发送文件命名为:“单位--青年拔尖”。

3、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7月29日截止。受理地址: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A楼103室(建国西路602号)

 

联系人:李娜33262076  牛玉宏 33262071  王剑萍 23117971

 

附件:1、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材料装订要求

         3、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2017年7月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开发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doc 0.114 MB 下载附件
附件2:材料装订要求.doc 0.028 MB 下载附件
附件3: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 0.013 MB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