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集中申报2017年第三季度课题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第三季度项目验收申报工作和成果鉴定申报工作集中验收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详细解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办法”并清点本单位历年应结题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委级课题(包括青年课题)及所需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并督促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2013年以后中标的项目除了提供《科研课题计划任务(合同)书》外还需提供项目申报时的申请书纸质版材料。第三季度报送材料受理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至9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登录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查看办事指南,了解“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委级课题验收指南”及“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研成果鉴定指南”,根据申请及报送材料的要求,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的递交材料,网址:http://116.236.253.174:78/。

2、 所有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项目编号、申请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和从事专业

3、 科管人员准备材料时,须递交“验收汇总表”或“成果鉴定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不得随意更改,如未能递交者,补齐表格后,予以受理。

4、 验收证书、验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成果鉴定汇总表、成果鉴定所有递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gl@shdrc.org

5、 验收课题编号应按《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课题计划任务书(合同)书》编号填写,请勿随意改动。

6、 课题在执行过程中计划任务修改而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项目不在本次验收申请之列,须补办相关手续。

7、 项目验收申报工作或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各区、县级医院的验收申报或成果鉴定工作,由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报送。

8、 为方便沟通,请派专人报送材料,不接受快递

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建国西路602号A楼103室,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

注:

1、同时受理2017年度第三季度科研课题合同修改及中止材料,参照”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合同修改及中止办事指南”和解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并下载表格进行申报工作。

2自2015年10月起,验收证书保留时间为期一年,请各验收单位及时领取,逾期销毁。

 

联系人:李娜         电话:33262076

      

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01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