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智慧医疗专项研究项目自查的通知
2020年7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现对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智慧医疗专项研究项目开展自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18年立项的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智慧医疗专项研究项目
二、 自查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阶段性产出和成效。
2、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3、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三、材料要求
填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智慧医疗专项研究项目中期执行报告》(一式五份),并按要求提供项目主要产出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A4打印,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快递。中期执行报告、资金执行和计划表电子版本请发送至demomayy@163.com。有关表式请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s://kygl.shdrc.org)中下载。
四、受理时间与地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8月31日截止。
受理地点: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609室)。
联系人及电话:邵岑怡 23114313
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智慧医疗专项研究项目清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