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为更好服务本市卫生决策和政策制定,我委启动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由各单位自主选题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通过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筛选若干课题予以立项。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9日(周五)16:30前接受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2021版)》(以下简称“计划书”,请从附件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本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方向,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新城卫生事业建设、国际医疗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课题申请予以优先立项,临床技术类研究申请不予接受。
(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领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新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四)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五)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予以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报送的计划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法人公章。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三)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寄送申请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同时发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开题、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七、进度安排
(一)2021年1-2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二)2021年3-11月,开展课题研究。
(三)2021年11月,统一结题验收。
八、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管理事务部
地 址:建国西路602号
联 系 人:朱婷婷
咨询电话:021-33262075
电子邮箱:wszc@shdrc.org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