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医学重点专科中期评估的通知

2021年6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医学重点专科的管理,我委将开展2019年医学重点专科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列入2019年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项目(含培育类项目)。

二、评估方式

本次中期评估分为专科自查、现场综合评估。

(一)自查

各专科建设单位根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的格式要求填写中期执行情况及相关附件,于2021年7月16日前报送有关材料。

(二)现场综合评估

1、现场综合评估按区开展,采取集中会议答辩形式,每个专科汇报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15分钟。专家根据答辩情况,参照《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等有关书面材料,必要时现场考察,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2、汇报内容包括:

(1)重点专科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

(2)重点专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5)下一步工作打算。

3、参加人员

医学重点负责人;重点专科所在单位分管院长、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材料报送要求

1、《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一式七份,加盖公章。

2、财务支出明细表7份,附在中期执行报告后面。

3、医学重点专科计划任务书复印件7份。

以上材料每个项目单独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中期执行情况报告首页,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716日下午4点前集中统一报送上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版发送至kjzx2019@126.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重点专科-医院简称-项目负责人”。(以上表格可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s://kygl.shdrc.org/下载)

、时间、地点

1、自查:7月16日前完成;

2、现场综合评估: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黄灿华  53080900-236

陆雯娉  23117979  

地  址:静安区华盛路82号恒盛大厦4楼

 

 

附件:1、2019年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名单

2、《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2021年6月22

相关附件下载:
医学重点专科中期执行情况报告.doc 0.358 MB 下载附件
项目清单_2019年新一轮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xls 0.029 MB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