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合同修改及中止办事指南
一、申请及审批程序
1.项目组于项目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签名。
2.项目依托单位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3.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审查,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申请材料提交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管理事务部,进行初审。
5.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审批。
6.反馈审批意见,项目组按修改后合同执行计划任务。
7.项目合同修改申请定于每季度与项目验收申报材料同时受理,且必须在该项目研究截止日期前一个季度递交合同修改申请及相关材料。
8.申请合同中止的课题需及时将科研经费归还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合同修改
1.《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合同修改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申请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计划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受理审查核实后当场返还)。(2019年前立项项目为原市卫计委科研课题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
3. 申请研究内容修改的,需在申请书上写明原研究内容及目前要更改的研究内容,并写明原因。
4. 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的,还需附:1)项目负责人原单位和现单位同意转出和转入的证明;2)需注明转入现单位的课题资助金额。
5. 申请课题负责人变更的,还需附:1)项目组成员的意见和签名; 2)变更后课题负责人的科研履历。
6. 申请研究周期修改的,需明确具体时间(年、月),一般不超过1年。
7. 《合同修改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8. 原则上科研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合同修改,且超出研究日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合同中止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中止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申请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计划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受理审查核实后当场返还)。(2019年前立项项目为原市卫计委科研课题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
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中止经费决算表》,必须认真填写,财务负责人签章,单位加盖公章。
4. 提交需中止项目的总结报告,写明已完成内容、未完成内容、需要中止的原因,格式可参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总结报告》。
5. 《合同修改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表格下载
申请书格式从上海卫生发展网下载:www.shdrc.org ﹥﹥科研项目﹥﹥表格下载或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网下载:http://116.236.253.174:78/。
四、事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管理事务部
联系电话: 33262073 33262071
联 系 人: 汪霞晴 牛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