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人才培养项目答辩评审通知
2023年8月7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打造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提升核心竞争力, 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 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在专家初审的基础上,现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时间
2023年8月16日-17日
二、 评审地点
恒盛大厦(华盛路82号)3楼、 4楼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要求:
使用PPT文件汇报,汇报5分钟,答辩3分钟。汇报PPT请在报到时交于会务人员。
(二)汇报提纲(供参考):
个人简历,防(医)教研主要业绩和贡献,专业技能及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学术技术影响力,团队作用和效应,课题研究方向及水平,单位支撑配套条件,经费预算合理性。
联系人:李翠53080900*402
肖翔23117975 王剑萍23117971
附件: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人才培养项目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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