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4年6月18日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局)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研究课题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有助于保持和发展上海已有的公共卫生领域科技优势,及促进和推动新的公共卫生学科优势形成的研究;重点聚焦各类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最新技术、最新方法以提高疾病防控科技水平的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公共卫生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包括其他致力于探索公共卫生科学问题的研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金额

(一)面上项目

  以提升本市公共卫生领域科学技术水平为宗旨,解决疾病防控中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青年项目

  鼓励围绕公共卫生科技领域的自由探索。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申请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者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2.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在惩戒期内;

3.当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

4.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五)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意见。

(六)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鼓励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七)市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区疾控局和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作为组织推荐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给市疾控局。区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部队和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所在区疾控局推荐。社会办医机构通过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市疾控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如下:

1.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分类申报。市级疾控机构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不超过5项,各区疾控局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不超过3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其中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可增加推荐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各1项。

2.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

(八)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五、申报材料

(一)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申报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签章完整。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gl@shdrc.org,邮件注明“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申报”。附件请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s://kygl.shdrc.org/下载电子版)。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6:30。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建国西路602号)A楼1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沈易非 021-33262080

                    王广丽 021-23170671

                    肖  翔 021-23170668

 

附件:上海市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申报书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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