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领军人才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4年11月7日

各有关单位:

为按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领军人才资助工作,请你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入选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

2、第六批领军人才中期考核优秀者;

3、2014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二、资助经费

1、根据资助申请,入选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的人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资助额度25万元/人,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经营管理(含金融经济)类资助额度10万元/人;

2、第六批领军人才中期考核优秀者,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资助额度15万元/人,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经营管理8万元/人;

3、2014年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资助额度20万元/人,社会科学类8万元/人;

4、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30万元。

三、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领军人才填写《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及《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提出资助申请,表格见附件。

2、单位推荐。领军人才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团队建设和申请项目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明确配套资金来源及数量,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推荐。

3、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区县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助申请进行审定后,下发资助通知,下拨资助经费。由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及所在单位按照《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配套经费,并实施管理。

四、其他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资助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受资助人认真填写《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账号章。电子表格见附件1。《申请书》封面上的“编号”请填写《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见附件2)中的编号。

2、受资助人认真填写《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所填写的账号必须为所在单位账号,并认真核实,确保与《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中所盖财务三排章一致,以免拨款时发生银行退票。

3、各单位主管部门对相关人员提交的《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纸质版)和《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电子版)进行汇总,《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纸质版)请于11月20日前送交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609室),《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yfni@163.com,邮件标题请以本部门、单位名称命名。

 

联 系 人:倪元峰      联系电话:23117976

附件:1、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2、《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表》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代章

                               2014年11月7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 0.067 MB 下载附件
卫计委2014年上海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资金资助拨款账号.xls 0.070 MB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