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的通知

2024年9月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拥有专业团队,能够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支持期一般为3年。重点支持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申报。申报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系统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9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优先推荐条件:

1.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

2.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及基础研究学科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4.在五个新城内的特色产业发展细分赛道从事研究工作;

5.支持期结束(即2021年及之前入选)的原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申报领军项目,可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

3.尚在首聘期或支持期的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教师项目入选者;

4.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5.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6.当年度已申报过其他东方英才计划项目者。

二、推荐平台和名额

卫生领军项目选拔推荐平台承担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工作,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的医学领域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各单位严格按领军项目选拔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经费配套支持。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向市人才局推荐。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领军项目选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择优推荐本单位优秀人才。

(二)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经1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经认定达到本行业领域申报人才平均水平,经单位复核、公示后,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每名专家每年总计可推荐1名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任一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按标准和程序推荐其团队核心骨干成员的,可不受推荐人数限制。市人才局对专家举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内显示,申报单位应主动关注审核结果。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领军人才推荐选拔。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通过单位推荐、社会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途径申报的,各市级单位推荐申报总名额限2名,浦东新区限3名,其他各区限2名,社区办医机构属地化申报。支持期结束(即2021年及之前入选)的原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申报领军项目,可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申报个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从事兼职的专业技术业绩可作为申报材料,经兼职单位确认后一并提交申报单位。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注册(即日起至202496日)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完成单位注册。已使用过该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二)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推荐(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8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登录“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注册信息,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其中申报平台及受理点根据单位类型选择)。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 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须采取线下纸质方式填报提交。

通过专家推荐和社会团体举荐的申报人分别填写《专家推荐表》《社会团体推荐表》。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单位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于系统内提交至对应的受理点。

单位、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超过时间系统功能将关闭。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四、其他材料要求

请各市级单位、各区将《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19日前同时发送电子版Excel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至邮箱kygl@shdrc.org。

五、平台、受理点地址及联系人

受理点地址:建国西路602号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受理点联系人:万玲珊  33262072

平台联系人:方吕  23117973  王剑萍  23117971

 

附件: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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