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6年5月11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6〕36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活动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集中学习应安排在5月底前完成。请各主管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开展学习论述摘编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请从市卫生计生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116.236.253.174:78)“信息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23117974(陈老师),传真:83090082。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活动的通知
2.开展学习论述摘编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