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象验收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13]14号),为切实加强对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象的管理,进一步总结三年培养成效,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2013年入选上海市卫生系统人才培养计划的对象进行验收评估。现将验收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2013年入选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百人计划”)和优秀青年人才(“优青计划”)培养计划对象。
二、评估内容:培养计划实施的成效,包括医教研实绩、配套课题研究进展及成果产出,项目实施前后个人能力对比评价;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单位支撑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三、材料要求:请认真填写“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验收书”(请从市卫生计生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116.236.253.174:78“信息通知公告栏”下载),并由各单位科管部门于10月27日前,将“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验收书”(一式7份)、“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 (一式7份)统一收齐,盖章后一并报送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建国西路602号)。验收书的电子版发送至qbskyswfwb88@163.com邮箱。
四、评估时间:初定201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文婷33262083 牛玉宏 33262071 王剑萍 23117971
附件:1、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验收书
2、2013年入选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象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