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任务书》的通知

2017年7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计划培养对象名单已公布。为做好人才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培养对象按既定目标实施,同时做好市财政资金评审中心开展预算评审的准备工作,现要求各培养对象填报《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请各培养对象认真、如实填报“计划任务书”。

2、人才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起止日期为2017.7.1-2020.6.30。

3、经费预算要求合理编制,优秀学科带头人资助经费不超过45万元/项,优秀青年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注意: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直接费用,不得发放培养对象,并且原则上不得用于安排设备购置与绩效支出。

4、人才培养对象应定期向市卫生计生委汇报项目和人才培育进展情况。

二、报送要求

1、“计划任务书”A4纸打印,一式七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培养对象的姓名和单位,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电子版发至lubingwei33@163.com。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7月27日。

3、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612室)

4、联系人及电话:陆秉玮   23117974

 

附件1:《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

     2:《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编号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2017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doc 0.215 MB 下载附件
附件2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编号表.docx 0.032 MB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