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 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年7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接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已启动。

       现将征集推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你单位,请你单位对照要求,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个人(至多各1项),填写推介表(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7月24日17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我处。逾期视为无申报。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请各高等医学院校通知附属医院。

       联系人:石珩    23117999,13918328000

     


       附件1:关于转发《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沪学习促进办〔2023〕10号)

      附件3: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征集推介申报表

相关附件下载: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pdf 0.312 MB 下载附件
关于转发《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0.851 MB 下载附件
上海市终身学习新品牌征集推介申报表.docx 0.031 MB 下载附件